问题 | 如果证人提供的证言不完整,我可以用什么证据来反驳?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证人提供的证言不完整或不真实,反驳的方法是提供其他证据予以驳斥。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会只采纳一个证人的证言作为裁判依据,而是会考虑其他证据,包括书证、物证、鉴定意见等,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如果证人证言不完整或存在问题,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事实真相。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有权在诉讼中自行提供证据,对其证据的证明力由人民法院按照其自由裁量权加以酌定。” 2.《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证人的证言应当就有关事实作出真实、完整的陈述。”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一条:“在取证过程中,对证人的证言应当进行质证,核实其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质证请求,并且可以提供与证人证言相矛盾的证据予以反驳。” 因此,当证人提供的证言不完整或存在问题时,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进行反驳。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进行综合判断,最终确定事实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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