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检具有强制性吗 |
释义 | 现在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朋友都会十分重视自己的身体健康,往往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然而,很多人会问,婚检到底需不需要?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大家来进一步了解。 国家现在把婚检由强制改为自愿了,对于马上要准备结婚、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你们有没有做过婚检呢?很多人问到这个问题基本上都说没有,甚至有人说没有那个必要。其实都错了,从医学上来说,婚检还是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如果你打算去做婚检,都会对你有所帮助。婚检在某种程度上做为优生优育的第一道保障,应该认真对待而不是放弃。婚检还是有一定的必要性,为了以后家庭的幸福和宝宝的健康,请带上你的爱人去医院做个婚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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