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用打卡记录作为证据吗?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否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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