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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定的认购书怎么退定金
释义
    签了认购书之后,只有当收受定金一方当事人存在根本违约的情形导致合同不能成立时,收受定金一方会双倍退还定金。或者房屋买卖合同无法订立的原因是属于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收受定金一方应当退回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一、什么叫做认购书?
    “认购书”是当事人的“预约”请求。即在订立购房合同前,当事人约定将来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也就是说“认购书”在购房合同尚未签订前属于预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商品房定金能退吗?
    商品房买卖中定金能退,但有条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这些情形可以退定金: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2、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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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0: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