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10年劳动合同违约金如何算? |
释义 | 一、签订10年劳动合同违约金如何算? 违约金由劳动双方自行决定,劳动用工合同还没到期,提前30天辞职,一般不需要赔偿违约金,除非合同约定服务期;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2、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如果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需要支付违约金。违反竞业限制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签订10年劳动合同满足什么条件?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年龄条件:指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达到合法的劳动年龄。《劳动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这表明年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达到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能力的条件:指劳动者凭借自己的智力或体力完成某项工作的能力。各类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差别很大,脑力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与体力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成年工与未成年工的劳动能力,男性劳动者与女性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都是有区别的,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合同的内容,分别与有相应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订立,这样才能保证劳动合同的正确履行。 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救济解决,不存在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限额由双方约定决定,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主要有两方面的限制,一方面是年龄条件,另一方面是劳动能力条件。能够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必须要年满16周岁,要具备相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