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一般不对既往患有疾病的人进行保险理赔或者在投保时增加保费。但是,对于重疾险的缴费方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分期缴纳保费。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不得要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对疾病史进行告知或者检查,但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其知道的重大疾病史应当如实告知。”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供的真实资料,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确定保险费率或者保险标准。”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确诊的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综上所述,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既往有病史的人是否可以选择分期缴纳重疾险的保费,但是保险公司在评估被保险人健康状况时,应当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真实资料进行评估,并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因此,被保险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分期缴纳重疾险的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