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起诉可否起诉解散公司 |
释义 |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如果其他方式无法解决,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并非所有股东都可以起诉解散公司。只有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才能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集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不能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存在其他严重困难的,公司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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