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无条件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跟HR谈赔偿问题?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有合法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工作1年应该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不支付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那么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辞退怎么补偿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