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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惠州城市居民医保首次办理
释义
    惠州城市居民医保首次办理
    具体如下:
    (一)、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申办停保(减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就业:凭用人单位证明及签订劳动合同书。
    ②出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
    ③死亡:凭《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申办信息变更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户主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户口薄》、《身份证》。
    ②参保人员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身份证》。
    ③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更改:凭《户口薄》或申请书等相关资料。
    ④缴费标准变更:18周岁以上的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凭就读学校出具证明。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有错漏,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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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