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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哪些
释义
    国有土地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有:划拨土地在转让时必须经过上级行政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才能转让,转让合同才生效;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在转让交易时,要进行开发利用后才能转让且转让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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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0: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