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程序 |
释义 | 第一步:开发商到北京市房屋权属管理中心办理大产权。此时,他需要提供的主要资料有: 1、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2、土地出让金已经完全交纳的证明; 3、房屋没有抵押的证明等。 第二步:开发商到小区办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小区办开具专用的发票(北京市住宅维修基金专用票据),该发票一式四联,一联给业主本人,一联在办产权证时给北京市房屋权属管理中心。 第三步:开发商到北京市房屋权属管理中心办理小产权(产权人是业主本人)。此时,需要提供业主已经交纳公共维修基金的发票。权属中心核实资料无误后制作小产权证。制证工作完成后,发出交纳契税的通知书。特别说明:只有完成了大产权向小产权的转移,才产生契税。 第四步:业主或开发商拿着交费通知书到北京市石景山地税局交纳契税。地税局开具完税证明。 第五步:业主或开发商拿着完税证明到房屋权属中心领取小产权证。 特别说明:由于北京市地税局不再委托其他单位代收代缴,而开发商由以必须交纳作为给钥匙的前提,为了保证大家的钱不被开发商挪用,已经有业主咨询地税局,在拿不到交费通知单的情况下,如何直接向地税局交税,大家可以参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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