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内容是什么 关于我省诈骗、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闽高法[2013]263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 一、关于诈骗刑事案件的数额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五千元,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分别认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关于盗窃刑事案件的数额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三千元,六万元,三十万元的,分别认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三、关于诈骗、盗窃刑事案件新旧数额标准的过渡衔接 (以下略)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