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借条应写清以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名。出借人最好要求借贷人写“收条今收到某某借贷给本人的借款人民币×万元,”,如此就可以证明出借人已经把借贷人所借款项支付给了借贷人,借贷人已经收到了该笔借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