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三个月起诉两次才判离吗 |
释义 | 连续三次起诉离婚不一定能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判决离婚,否则判决不准离婚。起诉次数不是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一、一方坚决不离婚法院怎么判 法院对于婚姻案件是否判据离婚,并不是只看一方的态度,不是一方自己坚持不离婚,法院就不判决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2、在当事人离婚案件中,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而答辩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3、但是反过来,如果当事人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那么就算当事人不愿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二、一方不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即使被告拒绝出庭法院也会做缺席审判。 三、单方面离婚没证据怎么处理 没有证据仍可起诉离婚。但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话,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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