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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可以向股东借款嘛
释义
    公司可以向股东借款,该行为是合法的,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其本身并没有任何财产。其所有财产的形成都是由股东向公司投资形成的。在股东将全部注册资本都缴纳完毕后,可以向公司借出款项。公司从股东借款之后,应当计入会计账簿。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一、股东到期未募足股票应如何办理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按照规定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但是,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未按规定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2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应在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缴纳全部股款或者依法办理其抵作股款的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其余股份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募集。
    3
    、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
    30日内召开有认股人组成的公司创立大会,选举出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一条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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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5: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