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哈尔滨廉租房2021年申请条件: 1、本市区户口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六个主城区内户口,高中以上含高中学校毕业不满五年的时间。 2、已经与本市的用人单位签订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已经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足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哈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廉租房不的申请的条件: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法律依据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水平应当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