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监听是4小时吗 |
释义 | 公安局监听是4小时。监听电话属于技术侦察措施。技术侦察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未经审批不得私自采取技术侦手段,警方如果获得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嫌疑家属系直接关联人员,特别是明显不配合警方侦察时)的电话进行监听。 一、缓刑在执行的人微信会被监控到吗 会的,缓刑人员手机卡被监控后,微信内容电话内容都会查到。如果微信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对这个手机号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可以追踪手机的位置(既是关机也没有用,一样能追踪到),监听通话,拦截短信。 二、取保候审的人打电话是否会被监听 取保候审的人电话不会被监听。职保侯审期间只能以下行为进行监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三、盗窃罪进了看守所流程 盗窃罪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应当依法打击。在因盗窃罪进入看守所后,此时已经完成公安侦察阶段的初步审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拘留时间已到,已经依法予以逮捕。接下来侦察程序还未完成的继续进行,侦察认为构成犯罪移交检察院,检察院继续对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进行讯问,调查案件,符合起诉的,依法起诉。法院进行审判,法院依法在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讯问,依法判决。经过判决,除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其他人均应移送监狱服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五条,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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