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套房贷款基准利率 |
释义 | 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一、房产质押到期还有效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 3、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 4、由债务人行为引起的无效借贷关系,如债务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债权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形成的无效借贷关系,债务人除返还本金以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资金占用费。 5、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过高的,一般只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以下的利息。 二、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 公积金首套房认定标准:1、对拥有1套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商业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2、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住房贷款的家庭,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6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继续执行“禁止向购买第三套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三、重庆二套房认定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4、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新基本利率 单位:年利率% 项目 2012-7-6调整后利率 一、各项商业贷款 六个月以内(含) 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 6.00 一至三年(含) 6.15 三至五年(含) 6.40 五年以上 6.55 贴现 以再贴现利率为下限加点确定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7-6调整后利率 五年以下(含五年) 4.00 五年以上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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