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登记豁免具体内容包括: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可以不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对于商事登记豁免,学界似并无严格定义,但在一些国家法律规定中有所体现:有的国家或地方对必须履行登记的商人做了一些限定。完全商人必须履行登记手续,而对不完全商人(主要是小商人),则任由自己选择。 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