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拆迁安置房产权多少年 |
释义 | 一、一般拆迁安置房产权多少年? 拆迁安置房产权是70年,不过,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以自动续期。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三、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准备证明材料。 2、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产权登记。 3、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拆迁安置房产权多少年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单就安置房的产权来讲,只要房子存在,不管过了多久都是公民的私人财产。可是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以国家根据土地出让的用途具体划分了土地使用权期限,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都是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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