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探视权多久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探望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商或法院判决。法院会考虑孩子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如双周探望一天。如果探望不利于孩子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事由消失后恢复。探望权纠纷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任何人不能剥夺对孩子的探望权。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探视权多久 民法典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时间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一致后,按约定行使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起诉探视权法院怎么判 不少人误以为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探视权的行使时间、方式等内容,事实上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问题,都是先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再由法院作出具体的判决。法院在审理探视权纠纷时会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考虑多个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法院判决探视权有以下情形: 1、离婚诉讼中,双方就孩子探视权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就达成的协议进行判决。 2、离婚诉讼中,只有一方提及孩子探视权,或者双方都提及,但双方在达不成协议,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直接进行判决。 3、双方自愿离婚后或者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视权,一方可以就探视权问题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处理。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的探望权时间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审理探视权纠纷时会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一般会安排每月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望权。如果探望权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中止探望,但事由消失后应恢复。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对孩子的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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