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
释义 | 探视权是能强制执行的,但不能就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方拒绝探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如果拒不配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一、没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犯法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没抚养权的一方在行使探望权的时候可以带走孩子吗,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是得到了孩子抚养方的同意,是可以带走孩子的。如果未经抚养方的同意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的抚养权,是违法的。但是在实践中对于这两种情形很难进行区分认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来行使探望权,而不能直接私自带走孩子,可能会被终止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配合行使探望权,可以先和其协商,实在不行就起诉法院处理。 二、离婚孩子可以不给探视权吗 离婚孩子不可以不给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三、离婚后对子女探望权怎样行使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离婚后如果双方已经约定了探视权如何行使或者法院已经判决了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行使探视权即可。 如果没有约定也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决定,或者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行使。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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