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算不算黑恶势力? |
释义 | 算涉恶。涉恶案件共“九类”: 1、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2、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4、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5、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6、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7、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8、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9、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涉黑案件共“三类”: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3、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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