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保全账户会通知对方,法院会第一时间通知被保全人财产保全的信息,按照法律规定在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保全账户需要如下手续: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各类财产保全的期限规定: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