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咨询找什么部门 |
释义 | 工伤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工伤包括以下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伤害,如受伤、中毒、烧伤、电击等; 2、因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原因导致的职业病,如尘肺病、喉癌、铅中毒等; 3、因工作原因引起的疾病,如骨科疾病、神经病等; 4、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精神损害,如职业性抑郁症、创伤后应激障碍等。 工伤认定的程序: 1、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劳动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以下: 1、医疗费:工伤发生后的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康复费等; 2、住院伙食补助:因工伤住院期间,给予必要合理的伙食补助; 3、伤残津贴:根据工伤认定的伤残等级,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补助:对于工伤认定的伤残等级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 5、丧葬补助:对于工伤死亡的,给予丧葬补助; 6、失业保险金:因工伤致使劳动者失业的,给予失业保险金。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与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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