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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申请南宁公租房
释义
    申请南宁公租房的主旨: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材料,提交给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经过审核后移交至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再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并公示。
    法律分析
    南宁公租房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以下是申请流程:
    1、申请人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公共租赁保障申请表》等相关表格资料,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收件材料,并提交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验收材料,验收合格的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材料报送城区住房保障部门;
    3、城区住房保障部门接受材料后,将申请材料移交城区民政部门核对社情家庭收入和财产,城区民政部门核对后提出核对意见并将材料送回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复审合格的将材料移交市住房保障部门;
    4、市住房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核准,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合格的,将申请人信息在本部门政务信息网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并向社会公布。
    拓展延伸
    南宁公租房申请流程及条件
    申请南宁公租房的流程相对简单。首先,您需要前往南宁市公租房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咨询并获取申请表格。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后,携带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提交。接下来,您需要等待审核结果,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收到通知。审核通过后,您将被列入公租房申请名单中。最后,根据公租房分配政策和条件,等待房源分配。南宁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符合南宁市户籍或在南宁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家庭收入不超过一定标准等。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和条件可能会根据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您及时关注相关部门的通知和公告。
    结语
    南宁公租房申请流程简单明了,只需前往相关部门咨询并提交申请表格及所需材料。通过审核后,您将进入公租房申请名单,等待房源分配。申请条件包括符合南宁市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家庭收入不超过一定标准等。请及时关注政策变化,详细了解最新通知和公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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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2: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