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的妇女罪的处罚是什么 |
释义 |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收买被拐卖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非法拘禁、非法控制、故意伤害、侮辱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强奸、拘禁、故意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 4、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再次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5、收购被拐卖妇女和儿童,对被拐卖儿童无虐待行为,不妨碍救助的,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买卖妇女的意愿,不妨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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