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转让协议公证处公证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车辆不过户,做公证也是公证买卖合同,这样只有债权的法律效力,没有物权效力。车辆必须转移占有,才发生物权效力。卖方交付车辆,买方才取得所有权。即使不公证,买卖合同只要合法成立的,一样有法律效力。公证买卖合同没有多大的保障。如果卖方坚持不过户,买方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