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
释义 |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争议的处理是:租赁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房产确权纠纷怎么处理 房产确权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合同纠纷案件可以起诉配偶吗 不可以,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关系对当事人具有权利和义务,一般不涉及外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不应将一方当事人的配偶列为被告。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未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施工合同签订后不施工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签订后若不施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调解,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当事人未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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