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未还清的贷款为共同债务。如果父母出资购房,应认定为双方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已付款和房屋增值部分也应平均分配。 法律分析 婚后贷款离婚房产,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偿还给银行的贷款为共同债务,已付款的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果为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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