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偿还的银行贷款是共同债务,已支付和房屋增值部分应平均分配。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若明确只赠予一方则除外。婚后贷款离婚房产,通常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偿还给银行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已支付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应平均分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该出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予其中一方,则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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