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直接把户口迁走吗 |
释义 | 目前并没有规定离婚后户口必须迁出,所以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户口迁出事宜协商一致,自行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离婚时,若一方户口不迁出的,可以到派出所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字样的变更章。为了防止对方不履行户口迁出义务,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不迁出户口的违约责任,一般表现为逾期迁出户口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这样一旦一方不迁出户口,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迁出户口为止。 一、购房者如何防止户口未迁出? 1、检查户籍状况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购房者一定要了解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在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要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核实。这样既可以核实卖家是否真的已经将户口迁移出去,又可以防止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的情况出现。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购房者想要防止卖家不迁移户口,在合同上下工夫是很必要的,购房者应该要求在合同中约定有关户口迁移的相关事宜,并约定违约责任,以此敦促卖家履行合同。 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一个卖家迁移户口的时间,例如,“如果到了规定的时间卖家还没迁走户口,那么卖家就要赔偿违约金,直到迁走为止”。而且,购房者可以通过约定较高数额的违约金,以此来约束卖家的行为。 3、户口无法迁出可以解约 有的购房者买下房子就是为了能够将户口迁入,这样一来,如果卖家不迁移户口就会给购房者带来很大的影响,这时购房者就可以选择解约。但前提是针对这个问题在合同进行了约定,例如购房者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等类似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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