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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钢筋工程施工成品保护措施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加工好的成品钢筋应分规格码放整齐,做好标识。钢筋下面与地面用100×100方木隔离,雨季时钢筋表面覆盖雨布。
    2、墙体钢筋的绑扎应先搭设操作架,禁止踩踏钢筋进行绑扎。
    3、楼板钢筋绑扎时,应先搭设临时走道方可上人,采用在模板上支设马凳,上铺跳板,以便于人员行走。各专业工种应穿插进行,底层钢筋绑好后安排专业工种进行预埋,绑扎上铁钢筋时须由里侧向后退着进行。
    4、绑好后的钢筋禁止任何工种或个人拆扣、松扣或任意焊割,当与专业工种预埋相冲突须焊割时,应经过技术负责人的同意在采取等强度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浇筑砼时,严禁直接踩在钢筋上,应先搭设浇筑砼用的临时走道。
    6、钢筋连接接头不得利用机械进行弯砸或撞击。
    7、为了保证在浇筑楼板砼时,柱、墙插筋不移位,插筋上部绑扎定位箍筋,下部将柱墙插筋、箍筋及板水平筋绑扎牢固,防止插筋移位。同时,浇注时,出料口不得直接对着插筋。
    8、在砼浇筑过程前,在浇筑面标高以上500范围内的柱墙钢筋用塑料布缠裹保护,在砼浇筑过程中,派专人负责看护钢筋,尤其是插筋、板上铁钢筋位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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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