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介绍贿赂罪的要件 |
释义 | 1、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网络通缉需要什么条件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 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欠多少钱定为刑事案件 欠多少钱都不会构成刑事案件,欠钱属于民事纠纷。除非借钱的一方的借钱行为构成诈骗,且诈骗数额较大的,才会构成刑事案件。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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