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纠纷如何处理 |
释义 | 承包纠纷处理方式有: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2、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仲裁也称公断; 4、诉讼,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也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手段。 因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具体如下: 1、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 2、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对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3、第三人请求受益方补偿其在承包地上的合理投入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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