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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需要垃圾分类吗现在
释义
    

法律主观:
    


    垃圾分类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垃圾分类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投放和搬运,转变成公共资源的活动。垃圾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的使用,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
    

法律客观: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在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厂(场)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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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