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楚雄市鹿城、东瓜,226线、花果山片区46米大街、鹿城南路、灵秀路、环城西路、320国道、三家塘、广大铁路、226线小河口段范围内的土地。区片补偿标准:79013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楚雄市谢家河、福塔公园山脚、福塔社区等,I类区片以外,谢家河、福塔公园山脚、福塔社区、彝海完小、青龙河、富民公路、鹿城南路南段、灵秀路南段、西山公园围墙、运河大沟、安楚公路、山咀子村、庄甸(医药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土地。区片补偿标准:66224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楚雄市鹿城、东瓜,I、II类区片以外,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以内的土地。区片补偿标准:51425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