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诉讼步骤是怎样的?
释义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诉讼步骤: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5、宣布判决结果。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6、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风险提示:债权债务中的相关规定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公司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债务纠纷一般到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流程:1、准备证据材料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3、法院受理:(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4)当事人的追加。4、开庭审理:(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5、判决宣告、执行。6、被告不服可以提起上诉。风险提示:诉讼的风险1、不及时起诉的风险。有财产可供执行要及时起诉,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的为一年)。不及时起诉或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将承担不利执行或丧失胜诉权的风险。2、诉讼主体不当的风险。起诉时应确定好诉讼主体,诉讼主体不当将承担诉讼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3、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诉讼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的风险。诉讼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逾期则不予审理,也会导致放弃权利的风险。诉讼标的金额过高,要承担过高部分的诉讼费用的后果。4、诉讼保全不当的风险。诉讼保全的财产必须是当事人依法所有或享有的财产。保全得当、申请及时、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保全不当、申请不及时,将承担不利甚至赔偿损失的后果。
    分公司在案件纠纷中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于公司法对“分公司中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中的“公司”没有讲明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我国法院一般都有三种情况存在,一就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做被告。是以分公司做被告,但是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以分公司、总公司一起当作被告,由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或者补充责任。
    公司解散债权债务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然后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那么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债务。但时效为2年,超过两年的不承担。风险提示:大多数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会产生很多债权债务纠纷,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分。当事人在遇到欠款纠纷时,要及时的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的向债务人主张,以免公司解散后,使自己的债权陷入无法实现的危险中。
    债权债务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风险提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清算中的债权的申报是怎样的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如下证据:(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等。(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3)担保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4 10: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