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责任赔偿指南 |
释义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对方全责的情况下,你不需要赔偿,也不需要进行任何保险。交警的说法是错误的,你没有责任。对方的交强险应先报销伤者医药费,不够的情况下再通过你的保险报销余下的费用。至于1000元的无责赔偿,你不需要支付,对方驾驶员要求你先走无责赔偿保险是不合理的。根据相关法律知识,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绝对不赔的损失,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 法律分析 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 法律咨询: 我的车被对方车追尾,交警划定对方全责,然后对方车上有人轻伤,最后花了700多医药费。然后交警谈到我这里也存在无责赔偿责任1000元,这个我认可。然后现在存在一个问题:这700多元医药费是先通过我的无责赔偿走我的保险,还是应该先通过对方车的交强险走他的责任险?因为这里存在一个我是否有出险记录的问题,还有一个跑保险走手续很麻烦的问题。另外:我个人对这个无责赔偿条款的理解是:对方有10000元的交强险人伤赔偿责任,然后我有1000的赔偿责任,这个条款实际上是增加了总的保险赔偿额度。按说应该是他的保险先报销伤者医药,不够的情况下再通过我的保险报销余下的。不知道我的理解对否?那1000元的无责赔偿又怎么说呢?当时交警说我有1000元的无责赔偿义务。我就是不清楚这1000元该咋整,对方驾驶员现在要求先走我这1000元无责赔偿保险把医药费报了,不知道合理否?(话说这个无责赔偿真能折腾人啊!) 律师解答: 对方全责,应当走对方的保险索赔。你没有责任不需要进行任何保险,你车辆所在保险公司也没有任何赔偿义务。你没有责任,不需要赔偿,交警忽悠你,不用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 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绝对不赔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结语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您作为无责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对方全责,应当通过对方的交强险进行医药费的报销。交警的说法是错误的,您不需要走自己的保险。此外,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损失范围包括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因此,您不需要为对方的医药费承担责任。请您放心,无需担心出险记录和繁琐的保险手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七条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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