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治安拘留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中的处罚,不是 刑事犯罪 类,因此,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为你开具无犯罪证明; 2、如果当地派出所以有 行政处罚 为理由 不出具无犯罪证明,是混淆了两种违法行为的性质,你可以向他们澄清,如果不办理,可以到上级公安部门 申诉 复议或提起行政 诉讼 予以解决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