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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累计已预缴税额是什么意思
释义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是本年截至上次所有累计收入及各项累计扣除额、已预扣税额,与本月应发和各项应扣除项一起计算出的本月应缴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所得税额,就是企业当期应当缴纳的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于适用税率。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例:小王税前月薪30000元,每个月社保公积金个人扣除5200,个税起征点5000元,父母年满60岁每月可扣除赡养老人支出2000元,首套房正在换贷可扣除1000元,也就是专项附加扣除合计3000元,则:
    1、小王第一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30000-5000(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200(累计专项扣除)-3000(累计专项附加扣除)=16800×3%-0(速算扣除数)=504。
    2、小王第二个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30000×2-5000×2(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200×2(累计专项扣除)-3000×2(累计专项附加扣除)=33600×3%-0(速算扣除数)=504。
    3、小王第三个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30000×3-5000×3(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200×3(累计专项扣除)-3000×3(累计专项附加扣除)=50400×10%-2520-504(二月预缴)-504(一月预缴)=15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月或者分月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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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9:5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