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义务兵不给钱。一般由总后转回地方武装部的服役补贴,服役的兵种不同,住地不同,金额也不同,回到地方后你必须到地方武装部报道登记存档,才能领到补贴。退伍军人的退伍费组成部分很多,不同军龄、不同兵种、不同地区、不同个人情况也不尽相同。除了一些其他费用外,服役期不满12年的战士,不再负责工作安置后,一次性退伍金是按每服役一年4500元发给。义务兵是两年服役期,那么就是9千元。一期士官服役期是5年,那么就是22500元。地方民政局感觉当地情况酌情发给,一般按与部队平齐的标准计发,就是再给每年4500元。武装部不给钱。 【法律依据】: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十条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 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