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干扰案件的审理进程。外汇交易涉及到资金流动和刑事案件的审理可能存在关联性,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进行外汇交易,可能会对案件审理进程造成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离开指定住所或者其他指定场所,不得干扰证人作证、调查取证和审判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外汇经营者不得从事与外汇管理法规相抵触的活动,不得为任何人转移、隐匿、隐瞒、掩盖外汇资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在措施执行期间,不得犯新罪或者干扰侦查、审判活动。 因此,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避免进行外汇交易,同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干扰案件的审理进程。如果被告人确实需要进行外汇交易,应当事先向取保候审机关申请,经批准后再进行交易,以避免对案件审理进程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