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缴费基数 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上海市2004年为例,2003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1847元。如果月工资超过184735541元。则社保缴纳基数是5541元;如果月工资低于184760%1108.2元,则社保缴纳基数是1108.2元。要是工资在1108.2至5541元之间,那基数就是工资。《 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