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
释义 | 拆迁集体企业的补偿标准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造成搬迁需要的临时安置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集体企业拆迁主要是对建设用地的补偿费用、对企业经营设备、设施建设的补偿、对停产停业所造成损失的赔偿。 一、拆扦房屋怎么赔偿 房屋因公共需要被征收的,由作出该决定的政府部门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补偿费用,搬迁费、安置费、造成停产停业的赔偿费用,关于赔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具体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征收部门会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偿协议。具体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问题可以关注当地的拆迁公告或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二、拆房子怎么赔偿? 主要赔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实际情况而定。房屋拆迁的标准每个地方是不同的。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 三、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中的房屋价值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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