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问题,至今尚无统一的立法。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城中村,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由于房屋选址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农村集体土地附着标准给予补偿,农民住房问题难以解决,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安置条例》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和安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由于房屋选址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农村集体土地附着标准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主要是针对征收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的,但没有关于商业用途的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因此主要根据所在的地区和项目的补偿法律依据以及补偿项目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