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合同前该审查的内容: 1、主体资格审查; 2、信誉审查; 3、履约能力审查; 4、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一、房屋买卖纠纷诉讼要交的证据是哪些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要交的证据具体如下: 1、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提供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 3、出卖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应提供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 4、如已交款或鉴定的,应提出交款的书面证明。 房产纠纷诉讼需注意的有以下: 1、审查签约双方的主体资格、签约能力; 2、审查合同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 3、审查合同的实质要件是否真实合法; 4、审查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无变更情况,以此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二、签订涉外出租出租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涉外出租合同要关注以下问题: 1、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4、涉外出租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完善。 三、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如下: 1、审查合同的内容。建筑施工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2、审查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3、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建筑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应当是依法持有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的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