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合同定金生效。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也就是说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实际交付了定金的,所出具的定金收据有法律效力,定金担保有效。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为: 1为了担保债权而签订的合同; 2约定的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3定金合同的民事主体适格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4内容合法,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5已经实际交付定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