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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流程
释义
    法律分析:1.承办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依法提出附条件不起诉意见。2.在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前,应依法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意见,制作审查报告,报检察长决定或提交检委会研究决定。3.三日内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4.向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5.承办检察官负责制作考察方案及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监督考察、帮教。考察结束后,应制作考察意见书,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或提交检委会研究决定。6.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向其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布不起诉决定。7.向相关人员及侦査机关送达不起诉决定。8.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制作解除通知。9.书面通知侦查机关对被不起诉人依法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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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5: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