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南宁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延续审批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3、承办人审查; 4、负责人审核; 5、部门负责人审批,作出许可决定; 6、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 二、南宁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延续审批的办理材料 1、职业病诊断机构资格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3、与申请开展的职业病诊断项目对应的诊疗科目及资料 4、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和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5、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清单 6、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三、南宁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延续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